一、组织架构
签约方领导会议(即专家委员会),下设:
1、省级联络组织(即专家工作组)。包括:运行维护专家工作组、市场营销专家工作组、工程建设专家工作组、客户服务专家工作组和企业管理专家工作组。
2、市级联络组织(市级领导小组)。包括:运行维护专家联络组、市场营销专家联络组、工程建设专家联络组、客户服务专家联络组和企业管理专家联络组。
二、人员构成
1.签约方领导会议是公约组织最高执行层,同时也是专家委员会最高领导层。专家委员会的成员由公约签约方领导兼任,当届轮值主席是当届专家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为副主任(两个机构一套人马)。
2.省级公约联络组织(即专家工作组)是经常性工作机构。五个专家工作组由四个运营商(联通、移动、电信、铁通)负责。其中,联通负责两个专业组(即市场营销由铁通担任;工程建设和客户服务由联通担任;运行维护由电信担任;企业管理由移动担任),负责的专业要选派组长负责专家工作组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
3.省级专家工作组每组由8人组成,由四个运营商每组选派2人。
4.选派专家基本条件:
(1)担任专家工作组组长应为省级公司负责这个专业的带头人。
(2)选派的专家应是省级公司熟悉相关专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3)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4)熟悉专业的技术业务,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以及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市级公约联络组织(市级领导小组)是市级专家联络组的领导层,组长由市级公司轮值方担任。五个专家联络组组长也按省级公司负责的专业对口选派与管理。专家联络组成员四个运营商每个专业选派1人,担任组长方的单位可增选1人,即每个专家联络组由6人组成。选派人员的条件均可比照省级专家的基本条件选派。
三、工作职责
(一)专家委员会
1.贯彻执行信息产业部有关政策,维护通信行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建议修改完善我省通信行业的行约行规。
3.开展通信技术学术交流和通信经营管理的经验交流。
4.开展自律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违规的调查研究,典型实例的分析,研究提出协调解决处理方案。
5.开展通信新技术、新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信息产业部“653”人才工程,做好专业技术业务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6.开展研究辽宁通信发展、资源共享、竞合共赢等活动方案,共商合作策略。
7.听取轮值方开展公约组织活动情况并指导省专家工作组、市级专家联络组开展各项活动。
(二)专家工作组
各专业专家工作组的职责应在专家委员会职责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要增加本专业的具体工作内容,要突出本专业特点,着眼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例如,运行维护应包括互联互通、线路安全保障等;市场营销应包括资费、IP卡等;工程建设应包括用户线建设、同路由建设,研究资源共享等问题;服务应包括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反映突出问题,解决用户信访等;企业管理应包括先进管理理念交流,全面质量管理,QC活动、人才培训、法律法规、评优评先、创建卓越绩效企业等。内容要求具体应含盖专业内的各项主要工作,由各专业专家工作组组织撰写。
(三)市级专家联络组
职责应与省级专家工作组相同,但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补充和完善一些具体内容。
四、活动方式
1.活动方式主要以会议形式,也可以召开典型事例现场分析调研、指导,也可以进行专业交流、联谊等。
2.专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省、市公约组织活动的轮值时间应由半年改为一年)。
3.专家工作组、市级专家联络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4.省专家委员会会议由轮值主任召集主持,专家工作组和市专家联络组由组长召集主持,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
(2)负责每次会议议题征集、情况交流、确定会议议程;
(3)制定修改本专业工作职责;
(4)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
(5)会议纪要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议题、研究的内容及解决方案,专家工作组和市级专家联络组向省专家委员会送审的建议等事项;
(6)会议纪要要分送专家委员会领导成员,同时送辽宁省通信企业协会1份备案。
五、为了便于工作建议省通信企业协会增选5个专家工作组组长为理事(常务理事),省(市)专家将录入省通信企业协会专家库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