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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议文件的通知(2024年3号)
时间:2024-01-24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议于 2024年1月19日在沈阳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王冕会长所作的题为《党建引领 开拓创新 奋力谱写推进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协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和部分资产折旧报废处置情况的报告》、关于第七届理事会部分理事调整的议案、2023年新入会会员单位的名单、《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修订稿)》《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关于协会超业务或跨活动区域发展会员情况的整改报告》。现将有关会议文件印发给你们。

   附件:1.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2.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调整的部分理事会成员

   3.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修订稿)

   4.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

       5.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议决议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2024.01.23

附件1

     党建引领 开拓创新

奋力谱写推进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在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议上的报告

                  王 冕


各位理事、监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今天在此召开七届二次理事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署,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动员协会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在省民政厅和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在会员企业的大力支持下,高效协同、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建设,奋力谱写推动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第一部分: 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协会也与广大会员企业一起,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奋勇拼搏,干事创业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四个服务”不断走深走细走实,高质量发展持续扎实推进,全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高质量发展政治根基

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夯实规范组织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2023年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党支部工作计划》,从思想政治、党员教育、组织生活、党建活动等方面,规划全年党建工作,为协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全面总结党建工作成绩和不足,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员群众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为党凝心聚力;组织观看《榜样7》,感受榜样力量,接受精神洗礼;创新“三会一课”形式,与省互联网协会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习造就万千美丽乡村 造福万千农民群众—‘千万工程’”二十年启示录专题党课,开展座谈研讨,交流认识体会;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建功协会发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群众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进一步引导党员助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

三是注重将党建引领与工作实践相融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申诉受理中心党小组,强化思想建设,全年共开展政治学习5次,邀请省管局领导讲授二十大主题党课;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带领全体员工参观“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激励员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四是践行社会责任,投身公益事业。积极响应省民政厅号召,协会上报的“行业员工文化体育赛事”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培训”作为协会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两个专项活动;参加辽宁省民政厅与辽宁省慈善总会联合开展的“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并向辽宁省慈善总会捐款壹万元。2023年协会被中共沈阳市浑南区五三街道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两新组织”并受到大会表彰,为协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夯实合规建设,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依法加强管理、依章规范建设,以自身建设全面过硬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一是参加全省社会组织评估。经过专家组现场考核、综合评定、网上公示等环节,3月份,协会在全省600多家社会组织中脱颖而出,再次被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推动协会的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依法依规完成换届工作。严格按照章程和组织程序,相继召开六届六次理事会、第七届一次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圆满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39名理事、3名监事,以及第七届理事会领导集体,同时完成协会内部组织人事调整,协会发展再次步入新的征程。

三是参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参加辽宁省民政厅开展的全省性社会团体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自查自纠;迎接省民政厅现场检查,共对协会62项内容进行了问询查看,针对会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协会认真接受,举一反三,制定负面清单,完成落实整改,推动协会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四是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相关培训。2023年3月和12月,相继组织协会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全省性社会团体法人治理培训班、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班,针对换届工作、年检评估、评比表彰、财务管理、诚信建设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和业务素质。

三、创新工作模式,自身建设实现突破

创新是协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协会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坚持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方向,积极开拓新领域新服务。

一是启动辽宁信息通信行业文化体育赛事。赓续老邮电人光荣传统,牵头组织成立行业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启动新时代特点下辽宁信息通信行业文化体育赛事活动。6月中旬,在承办单位辽宁省电信公司的鼎力支持下、行业会员单位积极参与下,成功举办全省信息通信行业首届员工乒乓球友谊赛,共有8支代表队139名运动员参赛,搭建起文化体育交流平台;11月中旬,在锦州联通分公司举办辽宁信息通信行业锦州地区羽毛球友谊赛,来自锦州区域通信行业的6支代表队近50名运动员积极参赛,营造了浓厚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氛围,书写了新一代通信人深厚情谊的崭新篇章。

二是成立“辽宁信息通信和互联网行业反诈联盟”。受辽宁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在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专业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协会联合4家基础电信企业和10家互联网企业共同发起成立“辽宁信息通信和互联网行业反诈联盟”。成立“反诈联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协会牵头制定了《联盟章程》,建立了工作机制,组织联盟成员参加《反诈法》培训大讲堂。积极参与涉诈电话号码核查工作,助力辽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信息通信行业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合作开展信息通信行业用户满意工程、服务现场星级评定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三项活动(以下简称:三项活动),邀请中企协领导莅临辽宁,与省内基础运营企业深入交流;组织召开辽宁信息通信行业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座谈会,推动三项活动在辽宁的全面落地,进一步增强行业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促进辽宁信息通信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2023年,协会共组织2家辽宁企业参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服务现场星级评定活动的申报。

四是首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在省通信管理局的指导下,首次成功举办辽宁省第二届5G网络运行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来自联通、移动、电信、广电、铁塔、中移铁通等6家单位的84名选手参与角逐,最终推荐前10名选手进入全国总决赛,协会荣获“优秀组织奖”。通过大赛,充分展现了通信人专业、严谨、奋勇拼搏的精神风貌;协会也通过办赛不断积累经验、查找问题,为未来工作打下基础。

五是顺利取得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质。为发挥协会在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建设方面的行业优势,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协会积极开展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申报工作。专门成立了以会长为组长、秘书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工作会,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力求满足人、财、物、场地的需求。同时,依托省内多家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落实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所必需的场地设施和各职业(工种)实操设施设备;并组织完善试题库,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经过材料审核、场地检查、面试答辩等评估环节,历经一年多的努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协会顺利取得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质,共包括5项职业(9个工种),为协会今后发展赢得新机遇、开辟新天地。

六是圆满完成河北技能大赛裁判支援任务。11月份,应河北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邀请,协会在省内各地选派智家工程师组建了13人的裁判团队,赴河北完成“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工种决赛的裁判任务,得到河北大赛组委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通过援助活动,支援专家们受益匪浅,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锻炼提高,同时也为协会举办技能大赛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四、巩固深化成果,全面质量管理蓬勃开展

持续推进信息通信行业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已经成为协会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品牌。2023年,协会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员工开展质量改进和创新活动的热情,在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均取得了较大提升,为企业持续提质增效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是巩固完善管理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完善协会质量管理专家库,修订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积极与地市运营企业沟通,通过签订《“深化QC小组活动”服务合同》,开展咨询或培训,巩固深化QC小组活动成果。

二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择优推荐。持续开展年度行业优秀QC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优秀成果推荐工作,通过组织专家材料评审及择优推荐,2023年共有56个QC小组、20个班组荣获辽宁省优秀QC小组和质量信得过班组荣誉称号,有2个班组获得全国质量信得过班组荣誉称号。

三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成果交流。结合协会整体工作安排,6月份分别组织开展了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及质量信得过班组成果交流会议,共有137个小组和47个班组参加现场交流。经过专家点评,评选出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辽宁省质量信得过班组,并推荐到省质协参加全国及省里的评选活动。切实把全面质量管理转化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动力。

五、坚持服务宗旨为会员企业发展增智助力

紧跟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积极做好桥梁纽带,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探索搭建企业合作平台,共同推动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开展会员单位走访调研。为切实提升会员服务水平,结合企业需要和协会发展实际,协会先后走访丹东、大连、锦州等地的会员单位,了解新形势下会员单位的发展情况,并就企业培训、全面质量管理、文体赛事等事宜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同时,通过走访,增进了协会与会员之间的互动交流,密切了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

二是持续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和复查。根据《信息通信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合作协议》,2023年协会继续配合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和复查工作,及时向会员企业发布相关工作要求,并指导会员企业进行申报,共有2家会员企业参与信用复查并顺利通过。

三是开展行业特需人员培训。继续与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合作,共同开展初级监理、费用编审、招标采购、质量员、安全员等信息通信行业专业人员培训,全年共完成线上培训14期,培训人员634人。同时完成了行业特需专业人员考核登记工作和网上资料审核。

四是搭建行业发展平台。一是为广泛促进行业交流合作,7月份,宽甸满族自治县鸭绿江商会一行莅临协会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考察协会与副会长单位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建签约项目数字人才基地,对基地建设和高科技应用给予了高度赞扬,并与协会签署友好缔结意向书,为协会和会员单位搭建起合作共赢的发展平台二是积极响应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号召,组织会员单位申报“数字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活动,经过协会推荐,黑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申报的案例入选,并被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授予“数字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助力地方政府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五是加强行业和企业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按月定期做好《辽宁信息通信行业简讯》编辑发行工作,从政策宣贯、行业要闻、会员企业信息、协会工作动态等方面及时报道行业信息,全年共计编发简讯14期,其中专刊2期;利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行业政策及信息,宣传协会各项工作,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000余条。

六、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事项,助推行业服务质量再提升

坚持服务行业发展大局,继续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效支撑政府行业监管,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与助手。

一是参加省通信政务服务窗口体验活动。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和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相关工作要求,11月中旬,协会与相关单位组建的12人体验员队伍到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在省通信管理局对外服务窗口实地进行了服务流程体验,并开展座谈交流,为提高全省通信政务服务水平与质量建言献策。体验活动每半年1次,并将以常态化的形式开展下去。

二是认真做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全省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是省通信管理局向协会购买服务的委托事项,协会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的各项支撑保障,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协会组织电信用户申诉处理中心同志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职担当,按照省通信管理局和工信部申诉受理中心工作要求,认真处理每一件用户的申告、投诉,公正、合理、合法地处理争议,促进电信服务质量的改善与提高,提升用户满意度与获得感。持续强化统计分析,充分用好申告申诉数据资源,全年共撰写月/季通报、相关统计分析等材料91份,为行业监管和企业服务提升提供依据;拟定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办件督办制度》,加大预警督办力度,不断提升12345热线平台问题办结率和满意率;制定《辽宁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用户申诉责任初步判定工作制度流程》,认真开展用户申诉责任初判工作;开展工单质量检查,全年共计抽检工单17681件,并快速反馈预警企业,有效规避行政风险。

三是认真做好省管局交办的工作。8-9月份,协助省管局信管处认真完成“辽宁省通信大讲堂暨全省通信行业规范电信服务培训”和“全省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专题研讨会议”相关工作,从方案、流程的组织制定,到场地选择、联络企业等,申诉中心全方位参与了行业培训和研讨会议的筹备工作,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积极参与省管局组织开展的“规范电信服务专项检查工作”。申诉中心选派骨干员工参与制定检查计划,并配合开展实地检查工作,持续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优化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

各位理事、监事、同志们: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相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行业发展和社会组织的要求,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社会组织的要求,协会自身建设水平还需加强,在数字协会、智慧协会方面,没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如何适应政府规范经营、有效化解经营风险方面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二是紧跟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思维不够,协会的社会化、市场化的拓展能力不强三是在管理效能上还需进一步强化,协会的服务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尤其在服务会员的水平、服务渠道的方式上还存在差距,会员发展动力不足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协会的发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和改进。

第二部分:202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推进新型工业化重要指示中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信息通信业要抢抓机遇,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贡献行业力量。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和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社会组织的历史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立足把辽宁打造成为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把行业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发展优势,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切实把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各项部署转化为信息通信行业的生动实践。

为此,做好2024年协会各项工作,我们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坚决落实党中央的战略意图,认真按照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政治建会、依法治会、服务立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广大会员企业一起,践行新理念,展现新作为,推进协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强化党建统领,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协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相结合、与行业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建对协会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以学促干,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好“三会一课”,促进学用结合,牢固树立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为促进的理念,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协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激发党建活力。继续探索创新“三会一课”形式,提高活动效果,提升党支部向心力和凝聚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伟大精神,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群众开展一次红色教育实践活动,重温中国共产党人革命史、奋斗史,教育支部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在奋进新征程中当好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实践者。

三是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按照组织程序和上级党组织要求,2024年1月份要完成协会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新一届支部委员开展1次党的理论知识系统培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制定《2024年党支部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协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四个服务”

高质量发展是推动协会未来生存发展必由之路,“四个服务”是协会的宗旨,更是协会生存发展的根基。协会要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以更高水平践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坚持服务国家。增强服务政府的主动性,继续做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不断提高申诉处理、统计分析、责任初判工作质量;继续按照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和省通信管理局“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要求,组织协会政务服务体验员转换视角、转变角色,完成走进办事窗口、感受办事流程等体验内容,全方位检验政务服务质效,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尽责尽力;积极发挥联盟秘书处作用,做好反诈联盟各项工作,充分释放信息通信和互联网行业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按时完成省通信管理局部署的相关工作等。

二是坚持服务社会。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辽宁省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完成好各项工作部署,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取得胜利;另一方面,要与会员企业一起回馈社会需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热心投身公益事业,积极开展社会活动,提升行业价值,展示良好形象。

三是坚持服务群众(企业)。进一步完善、丰富会员服务内容,为会员单位提供精细化、专业化、差异化服务,制定《2024年会员发展服务计划》,做好会员单位的走访调研,深度掌握行业现状和企业意见诉求,真正把协会打造成会员之家。尤其要全面深化与中企协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开展合作,积极为会员企业培养数字优秀人才,为助力数字经济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四是坚持服务行业。继续加强行业人才培养,统筹管理培训工作,尤其要注重完成好开拓创新型培训项目,实现自主、有序、统一、协调发展;调度多方资源,做好年度职业技能竞赛的申报、组织等工作,选人才、出成绩,提高会员企业发展动能和协会影响力;2023年,经省人社厅批复,协会取得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质,此项资质的取得为协会经营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今年我们要抢抓机遇,潜心研究,同时借鉴他省经验,扎实稳妥地抓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搭建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组织架构,完成考评员和师资队伍确定和题库建设等,齐心协力、有序推进,开辟协会发展新蓝海;继续加强QC小组、管理创新、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工作,加大培训和成果推广力度;继续做好用户满意工程、服务现场星级评定工作,纵深推进信息通信行业优质服务创建活动,逐步提高电信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助牢合规管理底线

坚决贯彻落实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有关要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和合规体系建设,实现自身建设与协会发展、合规建设与业务经营齐头并进,厚植合规文化建设,夯实合规发展根基。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严格规范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内部治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年检、负责人、理事会、财务等方面的合规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协会相关事项开展的规则和要求。

二是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把规范收费行为作为协会自律的重要内容,自觉遵守各项收费规定,通过信用中国、协会网站等平台认真做好收费信息公示和信用承诺,尤其是严格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选评奖活动和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评选评奖和收费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综合监管。

三是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巩固5A级社会组织评估成果,进一步梳理规范协会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民政厅系统平台,对协会组织机构、工作内容更新规范整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协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交流,开拓视野、提高能力,为协会高质量发展增强内生动力。

四是进一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注重激发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落实协会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并从党建和行政工作两个方面制定协会年度评先选优方案,表彰先进、崇尚优秀,营造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展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全面提升发展合力

结合企业需求,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促进内外部交流合作,在交流中提升公信力,在活动中彰显影响力,推动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一是持续开展文化体育赛事,凝聚行业力量。充分发挥行业文化体育工作委员会职能,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办赛模式,因地制宜,将全省行业大型文体活动与地方区域性文体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功能,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到有点有面、点面结合。2024年力争举办两至三次文体赛事,进一步推进企业交流,繁荣行业文化。

二是加强合作交流。一方面,加强与各省级行业协会的沟通交流,对标先进,学习经验,凝聚共识,携手共进;另一方面,加强与行业外的协会商会和企业单位交流合作,取长补短、合作共赢,充分发挥信息通信行业全程全网的优势,形成行业整体合力。

三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协会的简讯、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行业信息、先进技术、协会动态等,宣传和履行协会在行业中的职责,积极传播正能量;同时,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新闻报道员的工作积极性,2024年,协会将适当加大新闻工作力度,扩大新闻报道员数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提升协会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省民政厅和省通信管理局的坚强领导下,在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昂扬奋进,锐意进取,为助力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新贡献、谱写新篇章。


附件2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调整的部分理事会成员


   (一)辽宁联通丹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丁雪楠担任理事,黄会然同志不再担任理事;

(二)辽宁移动丹东分公司总经理纪昱程担任理事,姜铁男同志不再担任理事;

           (三)辽宁电信阜新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杨海东担任理事,刘同志不再担任理事;

   (四)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少田担任理事, 尹振华同志不再担任理事。


附件3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了全面履行《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业务职能,并使其过程与应用规范化、科学化,得到广大会员企业的认可,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将建立专家队伍和专家数据库。根据国家有关专家的管理办法和协会的工作实际,规范聘用、使用和管理专家队伍,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专家是指从会员单位内或院校中,按一定标准聘用的参加协会开展的如业务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信息咨询等活动中,提供技术支撑的专业管理人员。

第二条 凡经协会聘用的专家人员纳入专家库,接受选聘、签约、使用、监督及解聘等管理。

第三条 专家库以受聘人员为主,协会的工作人员可适当参加。实行统一标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使用原则。

第二章 专家的选聘

第四条 专家的主要来源:会员企业在职人员或退、离职人员;政府机关、院校资深专家;个人直接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自荐的。

第五条 专家的聘用须经会员或相关单位推荐、协商和本人同意,并经协会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试用与聘用,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 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

(二)从事信息通信运营、建设、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三年以上,具有综合管理、专业实践经验或较高的理论知识及操作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经济、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

(四)掌握国家信息通信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五)经过聘用考核后,可以与协会签订《专家聘用履约书》,承诺以企业或独立身份参加聘用工作,依约定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承担有关聘任工作需要,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特殊情况例外。

第三章 建立专家库

第七条 协会专家库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纳入协会统一管理的省内专家。特殊情况下,也可考虑吸纳省外专家。

第八条 专家的分类及其数量。根据目前协会的业务范围,专家库内的专家可分为培训类、技能认定类和咨询类等。根据协会业务的变化可相应增减,专家库各类人员分配或数量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九条 专家库人选的产生

(一)由会员单位推荐。会员单位根据协会的有关专家推荐的文件要求,以单位名义进行推荐。

(二)经与政府机关、大专院校或社会团体协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由其推荐。

(三)通过企业或单位信息,个人自荐担任专家的,可直接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四)在合作性业务活动中,根据需要,协会可经协商或以个人自愿原则,经相关程序吸纳个人为专家库成员。

(五)审核。协会相关部门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及自荐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为入围人选。

(六)公示。协会将审查合格的专家人选名单、专业、资历等个人信息在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专家人选被质疑举报的,由协会负责核实。公示期满,专家人选未受到质疑举报或经协会核实后确认举报不实的,由协会发布公告予以确认,纳入协会专家库成员。

第四章专家的工作与管理

第十条 被确认的专家人员与协会签订《专家聘用履约书》,明确相关权益与义务;协会向专家颁发聘任证书,建立专家库档案,并通知到企业或个人。

第十一条 经过公示核实并签订履约书最后被确定的专家,要适时向协会提供必要的准确的或变更后个人信息,保证联络畅通。

第十二条 在协会组织的需要专家参加的各项活动中,前 20个工作日,协会将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方式抽取对应的专家,以其提供的信息通知企业或专家本人。

第十三条 专家应以协会的通知文件要求,遵守其有关规定,以保证在工作中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专家应以独立自然人身份参加协会的业务活动工作。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约束、干涉,也不得代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益;如有失公允,理由不充分但有明显倾向的或违背规则,其言行结论将不被采纳。

第十五条 专家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互通结论性结果或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参加协会活动所得到的信息,为本人、他人或任何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六条 专家在活动安排明确后,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协会告假。但在下一次参加活动中其抽取机遇将延后一次。

第十七条 业务活动结束后,相关各类资料全部移交至协会;

第十八条 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专家与企业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主动申请回避:

(一)专家来自该企业;

(二)被评价(认定)对象涉及专家亲属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专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四)特殊情形的除外。

第五章劳务报酬与解聘

第十九条 根据《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开展的各项服务活动应支付或收取相关费用标准》,协会对聘用参加活动的专家应支付劳务费用。参照国家、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在计算一次性整体活动成本以后,可依据专家个人资历、工作量、工作方式等因素适当调整。其标准可参照上述文件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条 签订履约书的专家将不受岗位或时间限制,应在协约期内履行其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一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专家的任期终止或解除聘任:

(一)身体患病,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

(二)因工作关系调动,离开本地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终止专家任期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业务活动的;

(五)在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有失公正或违规乱纪的,给协会带来负面影响的。

第二十二条 此办法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由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专家聘用履约书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专家聘用履约书

工作单位


姓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联系方式


学历


职 称


政治面貌


工作岗位


身份证号


主要工作简历和成果


聘任工作


回避信息


承诺



签约起止时间



三方意见

本人


单位


协会














注:1.聘任工作是指协会聘任的具体工作事项;2.回避信息是指根据协会文件规定,提出不宜参加某次聘任工作的理由;3.承诺是指在受聘工作过程中的言行纪律;4.三方意见,由本人(含本人申报)、单位与协会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5.此聘用履约书自解聘之日废止。


附件4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修订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战略,以基层广大员工参与质量管理实践为切入点,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服务质量创新,推动辽宁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主动应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鼓励企业持续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形成活动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成果效用化的良性发展态势,自下而上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效能。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行协)根据中国质量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和辽宁省质量协会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质量管理小组的定义

由生产、服务及管理等工作岗位的员工自愿结合,围绕组织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存在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改善环境、提高员工素质和经济效益为目的,运用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的团队。(中国质量协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T/CAQ10201-2020)

第二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性质

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在企业倡导下的员工自觉行为,是实现全员参与质量改进的有效形式,是依靠员工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有关领导应该对小组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支持,当好参谋和顾问。

质量管理小组与行政班组、工会小组既有区别又有关联。三者之间应在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技术业务水平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中联合起来,相互促进。

第三条本办法涵盖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小组的组织领导、过程管理、培训指导、评选激励、成果推广等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行协及其会员单位,省信息通信行业内相关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为了规范化、系统化、专业化地推进全省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省行协设立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质管专委会),日常管理工作由省行协培训部负责。

质管专委会设主任1人,由省行协秘书长担任;副主任4人,由省联通、省移动、省电信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行协培训部主任担任;委员由省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相关副会长单位推荐人员组成。

第六条质管专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省行协章程和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二)及时跟进中国质量协会等部门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有关评审标准的修订,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和培训资料。

(三)组建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所需的评审专家和培训师资队伍;

(四)根据省、市级运营商培训需求,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初级、中级、骨干级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培训;

(五)对质量管理小组科技成果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六)对行业质量管理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制定后续工作计划。

第七条省行协设立质量管理成果审定委员会,其成员由省行协领导人员组成,负责质量管理活动过程及成果的评选、择优推荐和推广应用等。

第八条各会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组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小组进行活动立项、教育培训、成果推荐、学习交流等工作。具体职责见《关于推荐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办公室成员名单的通知》(辽信通行传电〔2021〕2 号)。

第三章建立省行协质量管理专家库

第九条 省行协组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推荐和业务培训专家队伍,开展行业成果评选、择优推荐和培训工作

专家遴选方式由质管专委会提出标准,经单位推荐或个人应聘,质管专委会组织考核合格后,进入省行协质量管理专家库。

第十条省行协对质量管理专家库成员实施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责时,应提前一个月告之,质管专委会适时进行补充调整。

第四章质量管理小组的登记注册与统计

十一条参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要履行小组及课题登记注册制度。建立统一平台,使用统一图表,小组和课题要统一编号。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小组注册登记每年进行一次。每选定一个活动课题,要进行一次注册登记。本年度要完成课题结题任务。

没有登记注册的小组,不得申报成果评审。

第十三条对上个年度活动课题未结束的小组,不得注册新课题,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说明未完成原因。

对停止活动持续半年以上的质量管理小组,单位应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各会员单位对每年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情况,包括小组数量、参加人数、经济(社会)效益、推广应用、获奖情况和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总结,报省行协培训部。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设立质量小组活动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质量管理小组课题注册登记、人员培训、成果申报及交流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过程管理

第十六条质量管理小组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针对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客户需求以及上级部门指导性意见为重点内容,自行自发选择课题开展活动。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小组要收集保存活动的原始资料。包括:①现状调查:活动立项前期调研的有关数据和记录;课题目标值与国内外同行业的对比资料;与企业历史最好水平的对比资料;②原因分析:每一个成员的发言记录;③对策实施过程:试验、检测、调查、分析的数据和记录;④活动前后的对比资料。小组成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标准修订的文件。

第十八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必须遵循PDCA循环开展活动;事实数据充分,统计方法正确和恰当。

第十九条质量管理小组的成果目标要明确体现:提高素质、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和现场文明管理的宗旨。

第二十条质量管理成果的价值要突出其实践性、应用性或推广性。

第六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申报

第二十一条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项目注册、开展活动、取得成果的质量管理小组,在规定时限内均可申报参加成果评审。

第二十二条申报到省行协参加评审的成果,应在本单位内进行预审,排列名次后再行申报。

第二十三条申报材料按当期通知要求,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第七章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选与激励机制

第二十四条对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申报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省行协将组织质量管理专家预评选并在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成果交流会发表,择优推荐至辽宁省质量协会。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可依据国经贸〔1997〕147号文件,对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所获奖项等级,分别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对质量管理小组的相关人员应给予优先参加有关质量管理方面学习和深造机会,建议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十七条质管专委会及质量管理专家建立激励机制。根据活动规模、工作成效和企业评价等对质管专委会委员及专家实施荣誉或物质奖励。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八条加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知识和方法技能的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问题意识、参与意识和改进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成果产出与应用水平。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在年初上报质量管理活动及培训需求,由省行协制定对接计划,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结合会员企业在质量管理活动的需求,健全培训师资队伍,不定期地举办质量管理小组的初级、中级和高级推进者等不同层次的培训班。

第三十一条省行协组织的培训范围可分为地市、片区和全省。培训内容以知识普及、成果剖析(诊断)、问题解答和知识更新等为重点。

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小组成员的水平评价或企业业绩考评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通过培训,为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小组三级推进者队伍。即:

初级推进者,掌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问题解决型课题的活动程序、统计方法基础知识和简易常用方法,是小组活动的骨干力量。

中级推进者,熟练掌握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基本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创新型课题的活动程序,并具有独立指导小组开展活动,是小组活动的中坚力量。

高级推进者,在具有初、中级推进者能力的基础上,具备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进行诊断、评审以及指导与问题讲解能力,是小组活动的团体领队。

第三十三条省行协组织相关培训机构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工作,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能力。培训单位依据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会员企业依据自愿原则和需求情况组织员工参加培训。

第九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经省行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省行协负责解释。


附件5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议决议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议于 2024年1月19日在沈阳召开,会议应到理事39人,因事(因病)请假5人,实到 34人,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与会理事对听取的报告事项逐一进行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同意并批准王冕会长所作的题为《党建引领开拓创新 奋力谱写推进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年度工作报告。

二、同意并批准《关于2023年度协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和部分资产折旧报废处置情况的报告》。

三、同意并批准《关于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部分理事调整的议案》。

四、同意并批准《2023年新入会会员单位名单》。

五、同意并批准《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专家管理办法(修订稿)》。 

六、同意并批准《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

七、同意并批准《关于协会超业务或跨活动区域发展会员情况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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