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信通行协字〔2023〕60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关于申报和推荐“数字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的通知》(通企〔2023〕1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结合企业实际,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提交相关案例材料。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按照通企〔2023〕196号文件要求,申报单位为县(区)级政府机关和部门,推荐单位为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在提交案例材料前,需与所在县(区)的政府机关和部门取得联系,并按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再由所在县(区)的政府机关和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给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由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进行统一推荐。
为及时了解会员单位提交案例的情况,会员单位在向政府机关和部门提交案例材料时,请同时发送给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协会联系人:岳淑娟
电话:024-23822103 18602408509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2023.10.25
附件 | |||
数字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申报表 | |||
申报单位 | 县(区)行政单位和部门 | ||
联系人姓名 | 职 务 | ||
地 址 | 电 话 | ||
手 机 | |||
推荐单位 |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 ||
项目名称 | 示例1:某县(区)数字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案例 示例2:某县(区)实施(数字政务/数字交通/数字养老)案例 | ||
数字化发展 简介 | 对数字化发展的情况和特点做概括性介绍。(限300字以内) | ||
数字化发展 详情介绍 | 重点介绍数字化发展的措施和方法,达到实际效果和价值等。 利用数字和图表等形式对最终效果做较为详细和直观的描述。文字内容不超过8000字。 (可另附正文) | ||
证明材料 | 相关证明材料等。 如照片、文件复印件等等。 (可另附正文) | ||
单位意见 | 我单位所填报内容涉及的知识产权为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无任何弄虚作假内容。如发生知识产权、真实性等相关纠纷,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盖章) 2023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见 | 2023年 月 日 | ||
评审专家 意见 | 2023年 月 日 | ||
说明:请按提示说明提供案例相关资料素材,不能留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