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信息通信行业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以及持续改进,使相关活动的组织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和专业化,活动成果更具实践与应用价值,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机制。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行协)决定根据省行协六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成立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的议案》成立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全面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质管专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管专委会成立目的
为贯彻“以创新为动力,高质量发展”新理念要求,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于会员单位,根据民政部2001年7月30日下发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2014年下发的《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等两项审批项目的通知》精神及省行协章程,借鉴其它协会的经验,组建省行协的分支机构——质管专委会。
二、质管专委会成员组成
主任一人,由省行协秘书长担任;
副主任四人,由省移动发展战略部、省联通企业发展部、省电信企业发展部主要负责人,省行协培训部主任担任;
委员由省移动、联通、电信、铁塔、邮政、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省行协理事以上单位推荐的人员组成。
质管专委会视同省行协职能部门管理,为省行协的虚设机构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培训部负责。
三、质管专委会主要职责
(一)依据省行协章程和《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开展工作;
(二)根据省行协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成果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的申报材料评审、成果发表与评比等工作;
(三)根据省、市级运营商相关培训需求,面向全省及各地市公司组织开展QC小组初级、中级、骨干级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等知识培训;
(四)组建提升行业QC小组活动、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水平所需的评审专家和培训师资队伍;
(五)中国质量协会等相关部门对QC小组活动、质量信得过班组的评审标准、建设准则进行修订时,及时修改与此相关的工作文件及培训课件;
(六)统计我省行业质量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制定管理规则或修订《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积极推动行业质量管理活动水平稳步提升;
(七)提交年度QC小组活动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的评比、考核、奖励和表彰等议项;
(八)总结、制定行业质量管理活动年度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
四、质管专委会委员的推荐
省移动、联通、电信、铁塔、邮政、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理事以上单位需各推荐1-2人。所推荐人员的工作岗位应与质管专委会主要工作职责相关,并能够代表企业履行其职责。推荐表见附件。请相关单位在3月26日前,报至协会培训部电子邮箱:3065398704@qq.com。
五、质管专委会运营机制
质管专委会成立后,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行业的相关政策变化等,如会员单位遇有急待省行协协调解决的问题,可随时提出议案,由省行协召集召开临时会议。
省行协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妍联系电话:024-23822102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2022年3月9日